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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附文三、中国传统丧礼的含义

  作者:周何

  丧礼,是我国固有文化中最精密的瑰宝,自古以来,一直受到知识分子的重视。从《礼记》以下,历代有关礼学的著述中,都是以丧礼、丧服所占的篇卷为最多。近些年来,由于经济繁荣,工商发达,一般人生活的节奏变得紧张而快速,对于过去的许多旧礼俗,往往会产生步伐缓慢,而不合时代的感觉。特别是丧礼,一则是由于繁琐费时,再则是许多人不了解这些仪式的意义,完全听人摆布去做,自会因那些似乎不必要的形式而感到无奈。在这样不耐又无奈的情形下,很容易产生排斥抗拒的心理,进而提出简化改革的要求。

  所以,问题的关键出在现代人对‘礼’的不了解。所谓‘礼’并不是指那些仪节的形式,而是寄托于这些形式之上,最初设计的用意。任何一种礼制的形成,一定有其设计的构想;而这种礼制之得以流传,也必然有其确实适合生活的功能。

  我国传统丧礼渊源流长,现存最早的资料当是《仪礼》里的〈士丧礼〉、〈既夕礼〉和〈士虞礼〉三篇,这是周代的礼制;后世有如唐有〈显庆礼〉和〈开元礼〉的制定,宋有朱熹〈文公家礼〉的流传,但是大家都是相互沿袭,略作更改而已,这足以说明古代的礼,必然具有其合理的适用性,所以才会经历千百年而仍通行无碍。

  目前台湾民间通行的传统丧礼,还是从〈文公家礼〉流传下来的,可惜的是如今所保存的只是一些仪式而已,大家只知盲目跟从赞礼人的指挥去遵礼行仪,至于这些仪式背后所蕴含的用意,恐怕很少有人去关心。

  壹、招魂的‘复礼’—魂兮归来

  复礼,俗称为招魂,《楚辞》有〈招魂篇〉,王逸注云:‘魂魄放佚,厥命将落,故作招魂,欲以复其精神,延其年寿。’招魂的目的,在于复其精神,延其年寿。礼称为复者,冀望其复生;招魂者招其魂魄归来,意义原是一样,不过一是古礼的正名,一是民间的俗称而已。

  《仪礼.士丧礼》记载‘复’礼的仪式,复者用梯子由正屋的东角爬上屋去,站在屋脊的中央,面向北方,手里拿著亡者别在一起的上衣和下裳,用力招摇著,同时拉长了声音喊著亡者的名字,希望藉此喊叫,能让亡者魂兮归来。

  人死之后,是否真的还有灵魂?经过招魂的喊叫,是否真有魂魄归体,起死回生的实例?答案可能是很难证实,但这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经过这个程序,多少给人一线希望,凭著这一线希望,自然肯定了丧礼中必须要有如此安排的意义。

  面对骨肉至亲的死亡,具有深厚感情的家人,起先恐怕都不易接受这样悲伤的事实,于是大声哭喊著,甚至用力去摇动亡者身体,希望亡者能再复醒过来,这是人之常情。

  生者尽管哭得惊天动地,喊得声嘶力竭,却不见效应,于是,大家帮忙轮番爬上高处,张扬著亡者的衣裳,不断地招唤;如果真有魂魄飘荡迷失,也应该会回来了;如果还是不能使亡者复生,亡者的亲属应该体认到这已经无法挽回的事实,只好收拾起那份仅有一线希望,放开坚持的手,让人为亡者作小殓的准备。

  由此看来,招魂的‘复’礼,与其当作是迷信鬼魂的意识行为,不如认为是对家属宽慰纾解的方式,使他们能由极度悲伤中慢慢归于平静,所做最切合人文意识的设计。

  贰、袭与饭含—对亡者的尊重与挂念

  当确定亲人已无生命迹象后,首先需用一张宽大的薄被单,将亡者从头到脚覆盖起来,这就叫‘袭’,其用意在于隔离,表示生者与亡者确实不同了,同时也表示对亡者遗体的尊重。饭含,是用米饭或玉贝放入亡者的口内,放米饭是挂念亡者在黄泉路上会饥饿,放玉是防虫蚁的侵害。不过,现代很少采用这个仪式了,虽然少用,但是讣文里还是常见‘亲视含殓’的字样,说明礼不可废的事实。而且亲人亡故,此后想再见一面都很难,子女以能随侍在侧,亲视含殓是难能可贵,万一因事羁留在外,噩耗传来,也一定匍匐奔丧星夜赶来见最后一面,以免后悔不及。

  参、五等丧服—亲疏关系的确定

  我国的丧服制度,大约起自于周代,汉初流传的《仪礼》有〈丧服〉一篇,是现今所存最完整的制度。

  丧服大致分五种等级,通称五等丧服,属于五之内的,无论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,观念上总会认定是同一家族之内的事;如果不在五服之内,自然属于外人,所以从丧服中可以看出中国人的‘内外有别’的家族观念。

  完整的家族中,依共同生活相处情感的深浅,及血缘的远近为准,亲属关系大致可分五类,虽说五等丧可能不足以明确地区分等级,所以除了丧服质料颜色的大类五等外,还有其他装饰配件的使用,也可以作为区分亲属等级的亲疏,如:缨、带、履等的不同;又如有的用杖,有的不用杖等。等级的区分愈细密,亲疏远近的分寸愈清晰,而内外轻重的相对关系愈能把握,家族血缘的凝聚力则愈强韧而坚实。儒家特别强调丧服的重要,著意予以推广宣传的用心,也正在于此。

  五等丧服的名称是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和缌麻。斩衰最重,子女为父,父为长子,需用斩衰;缌麻最轻,为曾孙、外孙等服缌麻。这些名称究竟代表什么含意,不同的丧服究竟包含那些相应的亲等,恐怕一时无法说得清楚。但至少可以体会出,如此复杂的家族亲等关系,竟能统设于这五等丧服的制度内,而且是既深且广地影响我国历史社会,则这种制度内涵之完整,规画之周详,可想而知。

  肆、三日而殓—一丝渺茫的企盼

  《说文解字》云:‘殓,收也;葬,藏也。’丧礼中的殓、葬,也就是收藏的意思。亲人既已亡故,无可挽回,只好对其遗体加以妥善收藏,尽一份人子爱亲最后的心意。在程序上,必须先收拾好,然后才能永远藏起来,所以丧礼中的安排,也是先‘殓’,然后再‘葬’。葬前的妥善收拾,也正是藉表心意的重点所在,要达到妥与善的要求,因此就有小殓、大殓之分。

  小殓要求善,大殓则要求妥。小殓包括沐浴、化妆、更衣等,目的在于善加珍摄。大殓入棺,则旨在妥为保存。虽然说,善加珍摄,妥为保存,亡者根本没有感觉,其实这些都是尽量让生者能感到心安的安排。

  小殓、大殓如能由自己家人来做,不必假手他人,似乎应该比较好些。譬如大殓入棺时,现在还是规定要由孝子捧头,孝媳捧脚,当自己的手接触到先人遗体的那一刹那,再怎么冷静的人,都会因感受到强烈的冲击而自然流泪。

  《礼记.问丧篇》说:‘孝子亲死,悲哀志懑,故匍匐而哭之,若将复生然,安可得夺而殓之也?故曰三日而后殓者,以俟其生也。三日而不生,亦不生矣,孝子之心亦益衰矣。家室之计,衣服之具,亦可以成矣;亲戚之远者,亦可以至矣。是故圣人为之断决,以三日为之礼制也。’这段话在说明何以必须等到第三天才举行小殓的道理。其理由有三:一、亲人刚死,孝子情深,悲伤至极,这时候怎能迳自认定人已经往生,就举行小殓,所以古礼认为必须等到第三天,等著看亡者能否真的回生。三天仍没有回生的迹象,大概可以确定不会再活过来了,孝子的那份希望也自然衰减了。这时候再开始举行小殓,在人情上来说,就没有甚么太大的问题。二、办理丧事所需用的各种事物,需要一些时间准备,例如丧服的裁制。三、重要的亲属住在远地,经由告知然后赶来,一来一往,也需要一点时间。如今虽然有电话告丧,飞机奔丧,但是世界辽阔,三天之内赶到也不容易。古代交通工具没有那么方便,三天的时间,当然是必须的,所以说:‘圣人为之断决,以三日为之礼制。’顾虑到家人心情的适应,应用事物的准备,远地亲属的奔丧,仪节顺序的安排,以三日为之礼制者,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决定。

  有关亡者殓殡等事日期的计算,应依死之当天算起。所谓的‘三日而殓’,正确的解释应该是最多三天。由此可知,任何一项礼制的设计,当初一定是多方缜密的考虑,必须符合人情实际的需要,也一定结合了智慧的累积与生活的体验,绝不可能只是少数人闭门造车的发明。

  伍、殡—调适身心的缓冲期

  现代人对殡仪馆这名词大概不会太陌生,但‘殡’字究竟含义为何,恐怕少有人知。按《仪礼.士丧礼》:小殓入之后,设床席于堂中,由内寝移尸于堂中席上,第二天天明后,在近西阶的地上掘坑,将棺木抬进堂中于入坑中,然后‘主人奉尸殓于棺’,郑玄注云:‘棺在肂中殓尸焉,所谓殡也。’其实主人奉尸入棺,就是有别于小殓的大殓,而‘殡’者是指自大殓之后,直到出殡前的这段时间里,棺柩一直停厝于此,是之谓殡。

  为什么一定要停殡一段时间,自有其意义。大殓之后,接下来就是安排出殡安葬的事宜,安葬之后,亡者的形体不再存在,因此从大殓到下葬,也正式由有形到无形的一段转变。对具有深厚感情的亲人而言,这一转变往往是很难承受的,所以在殓葬之间,安排一段含有缓冲作用的‘殡’,确实有此需要。

  把棺柩停厝在堂上,早晚各有一次奠祭,谓之‘朝夕奠’或‘朝夕哭’,事实上那是延续日常生活中的昏定晨省,所不同的是如今人已物故,棺柩在堂,于是自能体会到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。亡者已矣,生者还是要活下去,不能一味地陷溺于痛苦以至于颓废。所以在朝夕奠中准许一哭外,其他时间即不许再哭,所以又称朝夕哭。这也意味著亲属到此时必须练习著控制情绪,尽量把悲哀隐藏于心底,才能由激动逐渐恢复到平静。

  因此,这段时期的‘殡’,实际上是体会人情有此需要而作的安排,一则让生者在思慕不已时,精神上还有所凭依,再则延迟下葬的时日,以便于作心理上的调适。等到确实已经能适应由有形而终归于无形的转变时,才能接著办理出殡以至于安葬等事宜。

  殡期的时日,应该顺应人情的需要而延长,然而大殓入棺后的尸体,古代虽然也有一些消毒防腐的措施,但也不可能停厝过久,因此停厝的殡期自应有其上限。古人的阶级身分非常明显,许多制度随其身分之不同而有所差别。《礼记.王制篇》载:‘天子七日而殡,七月而葬;诸侯五日而殡,五月而葬;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,三月而葬。’不过,从三个月到七个月之久,即使在北方严寒的冬天,也不能保险尸身不坏。所以,《周礼》有‘凌人’之官,专掌养冰藏冰之事,遇有大丧,则负责供应镇尸用的大冰块。这冰块的供应,只限于大夫以上官职之人,士庶人恐怕都没有资格使用。

  现代都市的家庭空间非常窄狭,公寓式的客厅根本不容许停厝棺柩,楼梯、电梯更无法抬运,而且时日的长久,邻居可能都会说话,于是殡仪馆、葬仪社等行业应运而生,许多事务都有专人负责,家属不必操心,但也有许多可以激发亲情,或者表达哀思的机会,也因退居一旁,没有亲自参与,而减低了应有的感受。现代丧礼的快速,从死亡到安葬,可能只需几天就可办妥,有形到无形的转变,家属也必须快速适应,坦然承受,那也就难怪亲情的日益淡漠,社会风气的日渐浇薄了。

  陆、葬—遗蜕的珍惜掩藏

  《易.系辞传》曰:‘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树,丧期无数;后世圣人易以棺椁。’早期的原始人类社会,人死之后,可能就是随地弃置,任由物化。稍后进步到具有家族型态,懂得亲情的关照,不忍心让亲人曝尸于荒野,于是才在尸身上面加盖树枝树叶,以为掩蔽。那时候还没有筑土为坟,更没有竖立标识的习惯,但至少可以了解人类已具有珍惜掩藏的观念。

  《说文》云:‘吊,问终也。从人弓。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故人持弓会驱禽也。’葬之中野,即使是厚衣之以薪,仍会有野兽把尸身挖出来的可能,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,故作弹以守之。可能就是后世有人庐墓,不忍离去的滥觞。

  其后,觉得这样的葬法,不是好办法,于是自然会想到建造棺椁,内棺曰棺,外棺曰椁,内外两层或多层的保护,应当比较安全得多。然后又想到掘土为坎,营建墓穴,棺柩放进去后,再加土覆埋,则掩藏得更为安全妥当,也就是所谓的‘土葬’。

  最初土葬,表面上是与地齐平的,后来发现日久了,不易找到墓地所在,所以又有由平墓进而聚土为高坟,坟前再设标识的演变,那就不用担心找不著亲人安葬的所在了。

  柒、虞—安顿浮游漂泊的精魂

  现今的丧葬礼仪,大抵都是上午八时家奠,九时公奠,十时或十一时发引。无论是土葬或火葬,总要到中午以后才能结束。殡仪馆里,来吊奠的宾客,大都是到灵前去行个礼,至多再坐一会,等到奠毕撤帷就散了。少数至亲好友,则愿意跟著一起去墓地或火葬场,为最后送终尽一分心意,此之谓‘会葬’。等一切办妥之后,时间已过中午,丧家会安排招待在佛寺或素食馆吃一顿素斋。一般人只知道这是丧家为感谢亲友参与会葬的方式,恐怕很少人知道,这原是‘虞’祭残存的形式。

  《仪礼.士丧礼》之后,别有一篇《士虞礼》,其仪节内容和《士丧礼》下篇是前后衔接的,这是埋葬亲人归家之后的一项重要节目。今日丧礼中虽然已经没有这样的礼节,然而会葬之后的素斋招待,实际上是从这个礼节保存下来的形式。

  《士丧礼》下篇的篇末记载:‘犹朝夕哭,不奠。三虞,卒哭,明日以其班祔。’郑玄注说:‘虞,丧祭名。虞,安也。骨肉归于土,精气无所不之。孝子为其彷徨,三祭以安之。’就是说明亲人既已埋葬,由有形转为无形,亲情深厚的孝子,未必马上能适应,可能有人宁可一直守在墓旁,不肯离去,锥心泣血,哀痛不已。为了要让他愿意回家,恢复正常生活,必须有一套具有说服力的理由。于是就告诉他,人死之后,灵魂精气浮游于空中,漂泊彷徨不知所止。身为孝子不忍其漂浮散失,应该立刻带路,引导回家,使魂气知道归止的所在,此后每逢节日,还冀望著亲人的精魂能够回来接受祭祀。《礼记.问丧篇》说:‘送形而往,迎精而返也。’有形的尸柩送往墓地埋葬之后,把无形的精魂迎接回家,虞祭就是为此而作的安排,不过如今却已变成素斋的形式而已。

  《释名.释丧制》说:‘既葬,还于殡宫曰虞,谓虞乐安神,使还此也。’也是说虞者安也,安顿精魂的意思。古礼中有三虞,佛教传进中国以后,因应需要,改为七虞,这也就是所谓的‘做七’的由来。

  在永不复见丧痛情怀里,亲人多数会认同这种想法,希望人往生之后仍有精魂的存在,此后在祭祀的节日里,他可以回来,让家人尽一份心意,稍慰思慕之情。于是,一场尽心尽意‘虞’祭的安排,应该是合情合理的。由此看来,所谓‘虞,安也’的解释,形式上正如《释名》所说的虞乐安神,看作是安顿亡者精魂的意义,实质上倒是安慰生者,使其情绪得以平复的意义可能更重些。

  捌、代哭的原意—丧家哭声相续不断

  本省丧葬礼俗中,有一项特别的名堂,谓之‘代哭’,好像是说,孝子孝女在必须哭以志哀的时候哭不出来,可以请职业性的人来代哭,使得灵堂的悲哀气氛浓厚感人。这样的说法,不仅似乎合情合理,而且据说还是于礼有征,其来有自。

  然而《礼记.檀弓》上篇载有子路引述孔子的话:‘丧礼,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,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。’丧礼所有仪节的设置,原本就是为了表达那份发自内心的哀悼之情,面对亲人的逝世,如果子女没有沉痛哀伤之情,连哭都不会哭,徒然安排了许多繁文缛节,可说是一点意义都没有。所以孔子认为与其如此,反而不如礼节不够完备,而哀伤之情真切流露要好得多。

  任何礼的制定,应该有其标准的规格,以求能适应社会人群的需要,方便于普遍使用。而且所谓的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,尤其不可说适合于规格的才谓之合乎礼,不合于规格者就一定失礼。至于过分勉强,甚至虚应假作以求符合规格,则更不是礼的精神了。子女想哭就哭,不想哭也一定有其原因,没有必要去请人代哭以装饰气氛。

  至于说是于礼有征者,古礼中确实是有‘代哭’一词,但却不是请人代哭的意思。《仪礼.士丧礼》在小殓之后有云:‘乃代哭,不以官。’郑玄注说:‘代,更也。孝子始有亲丧,悲哀憔悴,礼防其以死伤生,使之更哭,不绝声而已。’所以‘代’只是更续、相继、让哭声不断的意思。虽然很多人轮流哭,但这些人内心有哀痛之情,并非作伪,而且也有体恤生者不要太过悲痛的意思。所以,丧礼中如亲近的人还没有动作,而关系疏远的人却抢上前去,嚎啕痛哭一阵,那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?

  如今相沿成俗,甚至还有五子哭墓、孝女白琴等代哭习俗出现在丧礼中,如果认为这些习俗源出古礼,那可真是很大的误会了。

  古今时代不同,礼有因革损失,自不宜以古律今,这段考证文字供大家参考与省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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