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- 经典推荐 -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义 - 正文   │ 文章推荐
 

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义

  文珠法师讲述

  九、总结经义

  须菩提!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,于一切法,应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。须菩提!所言法相者,如来说非法相,是名法相。

  此总结全经的要义,旨在令发菩提心,行菩萨道的人,‘不生法相’。此经发起序中,须菩提问:‘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,应云何住?云何降伏其心?’佛答:‘善男子善女人,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,应如是住,如是降伏其心。’随即宣说:发菩提心的菩萨,要离相无住,不应取相,不应取法相,不应取非法相;以及发心无住,修因无住,证果无住;无非是欲令诸菩萨,离相无住,知见信解,悉皆如是。今佛说完此经,提出结论是:‘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,于一切法,应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。’正是首尾相应,开结一致。

  ‘一切法’,总括世出世间,十法界圣凡依正因果等法。‘如是’是总结前文所说:降心离相,无住生心,生心无住的般若真空妙理。菩萨必须修因无住,证果无住,…乃至无住亦无住,然后可以证入生佛平等,三谛圆融,实相般若的本体。所以凡是发菩提心的菩萨摩诃萨,对于世出世间一切诸法的理解,皆应该依据本经文中所说的般若真空妙理,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受持。

  ‘如是知’,是因闻佛说本经的文字般若,启发正智,得知诸法缘生性空,而生起清净的信心,修习空观;观宇宙万有诸法,生灭无常,‘不实如空华’;不生分别取舍,而能离情去执。空观成,断见思烦恼,得一切智,能知真谛理。

  ‘如是见’,是起观照般若,照见诸法,虽然缘生如幻,但十法界诸法,无不因果宛然,有善有恶,有凡有圣,有修有证,而修习假观;无住生心,离相修善。假观成,断尘沙烦恼,得道种智,能见俗谛理。

  ‘如是信解’,是由信解本经所说般若真空妙理,由解起行,修习中观;无住生心,生心无住,双遮双照。中观成,断无明烦恼,得一切种智,能解中道第一义空之理,亲证实相般若之体。

  无著论云:‘智依止奢摩它故知,依止毗钵舍那故见,此二依止三摩提故解。’即是说:知、见、解是圆修三观所得的智慧。佛将知、见、解三字连在一起说,目的就是要发大心、修大行的菩萨,圆修三观,圆断三惑,圆得三智,圆解三谛理;进而圆证佛道三身,成就佛果三德。从因至果,皆如,皆是。

  受持经者,若能如是知,即是佛知;可以内证真。若能如是见,即是佛见;可以外观俗。若能如是信解,即可与般若真空智相应;终必证得三谛圆融的实相理。当然可以降伏其心,离相无住,一念不生。所以佛说:‘于一切法,应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。’

  须菩提以下,是说明‘不生法相’的真义。‘法相’指十法界圣凡一切依正因果等法的现象。现象界的一切法相,原本不生不灭;只因众生‘自心取自心,非幻成幻法。’幻相不住,时刻变异。六道众生,生时相异,及其老、病、死时,其相更异。二乘圣人,有学相异,无学相亦异。菩萨三贤位时相异,十地,等觉,妙觉位之相亦异。诸佛降生人间,随众生的根机,现种种身相,说种种法门,机尽还灭;是现相异,说法异,住世异,入灭亦异。

  正报如此,依报亦然;一切法无不因时节因缘而异。以其变异不住,故空无自性;以其空无自性,故徒有假名假相。众生不解此假名的‘法相’,缘生性空,著相迷性,流转六道,枉受生死;是以应身如来,随顺世俗因缘,而说‘法相’。但在如来的法身理体说:‘所言法相者,如来说非法相,是名法相’。此正显示法身理体,非有相,亦非无相;非有相故,‘如来说非法相’,非无相故;‘是名法相’。菩萨若能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受持,才是真的不生法相。

  当知:‘佛法在世间,不离世间觉;离世觅菩提,犹如求兔角。’佛既然示现降生于人间,成道于人间,乃至说法,入灭都不离开人间,其施教的原则,就不会违背人间世俗知见。故顺俗谛理,依因缘生法:‘言法相’,但顺真谛理,则缘起性空,故:‘说非法相’,若顺中道理,空有不二,则‘是名法相’。此正是本经所显非空非有,亦空亦有,空有不二,事理圆融,性相不一不异的般若毕竟空。

  我们读诵受持金刚经的人,应该如佛所教而住,离一切相发菩提心,以无住心修六度万行,不执有,不落空,顺乎中道,修因证果,自利兼他,皆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。结果,不但可以远离凡夫所执著的四相,亦远离二乘圣人所执著的‘法相’,以及远离菩萨所执著的‘非法相’;如是不生四相,不生法相,不生非法相,甚至一念不生,即生实相。至此,妄想识心,自然降伏,真心不住而自住。此是佛最后结答须菩提所问:‘云何应住?云何降伏其心?’的问题。



  有关“九、总结经义”的其他文章
· 下一页:十、流通分
· 返回文章目录
地藏孝亲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