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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何单从戒杀与放生来探讨因果

  净松居士编述

  上一章说到‘每一种善恶行为,各有应得的果报’,这是一个原则。现在是科学时代,一切讲求证据,只有说理而无实证,不易令人相信。

  本来佛经上以及我国历代佛书及善书,都有很丰富的因果报应故事。但是许多人较少机会阅读这些佛经与古书,既使读了,也常因那是古人的记载,年代久远,较少亲切感,甚至怀疑它的真实性。其实因果定律亘古不变,因果报应的实事,也是古今相同。

  为了弥补这一缺憾,本书第三、四篇列举出近代发生的‘杀生恶报与戒杀善报’真实事例,作为证据,藉增信心。

  如前所言,善有十善,恶有十恶,想要把各种善恶行为的报应实例都加以收集,大非易事。而且人有羞耻之心,既使作恶,不欲人知,若将当代人的偷盗、邪淫等大家认为不名誉的事,笔之于书,有违古人隐恶扬善的教训。因此选择大家认为无关名誉的‘杀生恶报实例’,作为证明因果报应确实存在的最好证据。藉此推彼,此真则彼真,各种类的善恶报应也就无可置疑了。

  而且时处今日,物质文明越进步,水火灾、交通事故、工业灾害等意外横祸越加频繁;更因许多人的心性凶暴,导致绑票、杀人、枪击、械斗以及刀兵战乱,时有所闻,这一切照因果律来说,都是由于众生的杀生罪业所感招而得的苦报。此时此刻,提倡以及实行全面性的戒杀,乃是弭灾止难、导社会于祥和的应病良药。此乃本书以戒杀为主题之最大意义所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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