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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c制度、法令的问题

  慧律法师著述

  ※非佛教国家,人众无礼敬三宝的观念

  由于非佛教国家,一般大众往往对僧众不知礼敬,更有甚者,误以为出家众乃不事生产之消极份子。幸而近年僧众素质提升,佛弟子亦加强‘不说僧过、不毁谤三宝’之观念,使社会大众不敬三宝之风渐有改善。

  就在家居士而言,对任何僧宝,不论其有修无修,皆应恭敬。盖佛制袈裟,本当礼敬。不应以圣人标准衡量其言行,毕竟人非圣贤,能发心出家,殊属不易。不论其有修与否,皆不可毁谤,亦不可听是听非,对三宝失去信心。尤不应自恃才高,对法师倨傲不恭。凡佛弟子当如是思惟:能礼敬三宝,乃无上福报。但求守护自心清净本性,不看僧过,盖此与生死了不相干。

  ※政府应负辅助、督导之责

  本地政府美其名为宗教自由,实则可谓任其自生自灭。政府应有督导、辅助之责,让法师不致因筹建道场,而无法安心修行、办道。

  ※立法问题与产权争论

  寺庙登记以信徒大会、管理委员会为最高机构,实则道场系由法师辛苦化缘,筚路蓝缕(43)所建,然权利则在信徒大会、管理委员会。管理委员会掌有聘任住持之权,致使法师一生辛苦建寺,却无法安住,反被握有管理寺庙大权之在家众驱逐出外,而流离失所。诸如此等情事,犹如家常便饭,时有所闻。

  某些道场之大权,则落入财团法人或委员会之手,由在家众发单金予出家众,寺庙原为法师所建,今则反受雇于在家众,此等情况至为严重。再者,法师辛苦所建之道场,因产权未转移至僧团,无常一到,寺产遂为子孙所夺,此乃化缘十方所得,理应归属常住,如今却隶属其俗家子孙,果报之大,甚可怖畏。因此,寺庙之立法与产权问题,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实应正视。在此忠告筹建道场诸法师:产权问题因牵涉复杂,对于相关问题,宜事前洽询法律专家,或交由专业人员处理,俾日后不致发生争论。

  ※服装问题

  佛世时代,出家众为三衣一钵。现今北传袈裟则始于马祖建丛林,百丈定清规之际,至于海青,亦由祖师所制定。由于佛教服装无法完全统一,欲购置僧服亦十分容易,时有不肖之徒,伪装出家众在街上化缘。供养三宝本为好事一桩,今则因服装问题,难辨真假,令佛弟子不堪其扰。究应如何解决,正有待大众集思广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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