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李炳南佛学问答类编》
问:唯识学所云二空所显‘胜义无性’。以本文所论,固无不通,但佛理常云一切法虽幻尚有法性,前后所云似有矛盾,应如何解释?方得圆融乎?(罗德彰)
答:性为体义,我法俱无实体,故曰‘胜义无性’,换言之,即是真空法性,亦称圆成实性。此性有不变随缘二义,不变则真空边事,随缘则为他所依,而起一切有为法之幻相,故曰,‘一切法虽幻,尚有法性’。法性指真空法性,与胜义无性,义同而名异也。
【胜义无性,胜义无自性性】藏传佛教辞典(中华佛典宝库编)V1.1
三无性之一。一切圆成实法,如每一线上,既无彩蛇,亦无有蛇,于胜义中自性不成。《藏汉佛学词典》
唯识宗依“圆成实自性”而得此名。此即由远离遍计所执我法性,所达到之“真如”,亦称“唯识实性”。《佛学词典》
问:四相之首—我相。凡修持者,当先去之。惟经论中亦间有提及我字者,如‘唯我独尊’,又‘常乐我净’之我字,如何解释?(赵永超)
答:说‘我’字者,范畴可分为三:其一我见我慢我名,此二邪一假,乃凡夫颠倒执著说我也。其二尔我彼此,随顺世俗,以期言语不混,是方便说我也。其三圆显法性,全彰净德,法性净德,权称真我,此言语道断,不可说而强名说我也。‘惟我独尊’,‘常乐我净’,上二我字,属于第三范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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